各教代会提案办理部门:
学校二届四次教代会召开前,代表们围绕学校的改革与发展,结合实际,积极思考,深入调研,认真撰写并提交提案,经学校领的领导审批,日前已将经6月23日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讨论研究立案的提案移交给各提案办理部门。
根据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请各提案办理部门及时与提案人沟通联系并研究办理,于11月15日前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提案人,并及时将提案办理材料(答复、征询意见表)报校工会。提案的协办部门请及时将协办意见交承办部门,由承办部门统一答复。
特此通知。
附件:1.表一关于学校二届四次教代会第××号提案的答复(样表,适用于对立案的提案和一般性建议的答复)
2.表二关于学校二届四次次教代会第××号提案的协办意见(样表)
3.表三教代会代表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样表)
校工会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