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经常化,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16〕43号)文件精神,学校校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近期将结合各相关部门校园网信息公开专栏更新情况和校务公开内容申报情况对本年度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考评,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校务公开检查考评小组
组长:分管工会工作的学校领导
副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由党(校)办、纪委、党委督查室、工会干部和教职工代表等组成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江西中医药大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内容: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范围及暂时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学校管理、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校务公开的内容着重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重点、教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学校工作中的难点、廉政建设的关键点进行(具体公开的内容、形式及责任单位见附件一)。
三、校务公开检查考评的依据
校务公开考评的主要依据:部门领导是否重视,是否有专人负责,是否有相关档案、文书及资料;应公开的内容是否做到公开,是否全面客观、真实具体、及时有效,是否公示了教职工普遍关注的事项;公开的形式是否有效,职工对公开的认知程度等。
四、校务公开检查考评等级及表彰
考评等级由监督考核小组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并报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考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学校将对考评优秀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
五、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2022年12月30日前。
2、报送材料:
(1)各有关责任部门按要求填写的《江西中医药大学校务公开项目登记表》(见附件二),要求将2022年度校务公开事项按时间顺序逐一详细登记。
(2)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校务公开项目登记表》登记的校务公开的事项,按序附上对应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可以是复印件、目录截图(通过校园网、部门网站等网络媒体公开的)或照片等,支撑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22年1月—2022年12月
(3)以上材料加盖部门公章并交到监督考评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彭志强,电话:87118890。
附件一: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及责任单位
附件二:江西中医药大学校务公开项目登记表
江西中医药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