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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2-09-26    点击次数: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把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落到实处,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热情参与学校的建设发展,团结教育广大会员群众,努力把工会建成合格、模范职工之家。

二、认真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充分发挥工会组织是党组织联系群众桥梁、纽带的作用,协助党政组织发动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工会的特色和优势,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三、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筹备、组织工作,并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四、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协助学校党政部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法规,并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五、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开展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配合做好先进模范的推荐工作和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工作。

六、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发挥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健康保护工作。

七、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履行好监督职能,为开展好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协同行政部门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及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九、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并完善工会各级机构、工会工作制度及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完善日常管理。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工会各专门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十、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